2016/4/10 9:00:29 来源:陕西网
4月8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2016年度陕西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省工商局将对2016年度陕西省著名商标进行认定,并对2013年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进行重新确认。
据悉,凡陕西省内商标所有人的有效注册商标至2016年核准注册满三年,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2013年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现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
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和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由商标所有人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领取并填写《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向所在地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驻陕企业和在省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局提出申请。对不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应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