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 汉中日报 何妤 王君 摄 为传承和保护略阳羌族文化,扩大略阳羌族文化的影响力、传播力,略阳县文广旅局党组决定从4月1日起,率先在本系统组织开展羌歌羌舞传唱传习进机关活动。要求45岁以下干部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培训,学会为止。图为该局机关干部正在开展羌歌羌舞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