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全面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环境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中小学环境教育从小学一年级直到高三毕业,纳入校本教育综合实践课程,普通高中还可开设环境保护学习模块供学生选学。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识到对中小学生开展环境教育,使之从小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对于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环保素质,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升汉中城市品位,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三市”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加强环境教育在各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确保每学年环境教育达到12课时,环境教育的课时既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努力使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环境教育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之中,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环境教育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学校环境教育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管理,杜绝脏乱差,校园内绿地、花草树木要设立保护警示牌,垃圾箱明确分类并按时清理,节水节电要有警示语,保持校园整洁环境优美,营造环境教育氛围,校园环境做到绿化、美化、教育化。学校要落实环境教育教师,有环境教育教案,进入课表(在综合实践活动课中体现),每学期结束有基本环保知识检测,提高环保知识知晓率。(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