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期间,市物价局把依法治价、依法行政摆到突出的位置,围绕《价格法》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价格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规范政府和经营者价格行为,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运用多种手段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通过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全面提高价格监测与形势分析能力,把握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进一步扩大价格监测范围,审慎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避免出现集中提价和涨幅过大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了价格调节应急资金,切实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增强储备、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创建服务型政府机关。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创设价格公共服务新平台,深化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放物价补贴,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针对性地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格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价格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程序,将价格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一般、比较严重和严重4类,并规定了14类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处罚依据和处罚基准。开展价格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