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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 推进阳光司法
    2月27日,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杨明德作了《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步。全年收案25669件,同比上升17.57%,结案23445件,同比上升31.39%,其中市中院收案3619件,同比上升26.16%,结案3274件,同比上升31.75%。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96件,判处罪犯2139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96件,判处罪犯2139人,同比分别上升15.88%和8.47%。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危险驾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1102件。严惩“黄赌毒”犯罪,审结制毒贩毒运毒、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介绍、组织和强迫卖淫等案件93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113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103件140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693件,同比上升24.09%。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平等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693件,同比上升24.09%,涉案诉讼标的19亿元。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166件,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463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理买卖、房产、运输、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438件。审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592件,诉讼标的额4.95亿元。审理交通事故、工伤、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982件,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引导建立和谐社会关系。
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19件,审结184件全面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积极应对行政案件收案大幅度增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19件,审结184件,分别上升108.57%、93.68%。在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93件,驳回起诉19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职责、行政赔偿13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协调调解力度,调解或撤诉结案59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2件,裁定准予执行48件,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
受理执行案件5954件,执结5082件坚持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一性两化”执行工作思路,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5954件,执结5082件,分别上升50.27%和69.23%,执结金额8.7亿元,标的到位率94.39%。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专项清理活动,办结案件1612件。依法惩戒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806人次,查控逃匿赖债被执行人17人,罚款、拘留25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人,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度。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全部建成具备音、视频集成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并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提高了执行效率。 
    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净增4977件,为历史新高。诉讼案件持续增长,2015年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净增4977件,为历史新高。两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审判资源,全力以赴抓办案降存案。全年结案数净增长5601件,结案率91.34%,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未结案同比下降21.91%。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指数保持全省领先位次。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清理、案件庭审文书“三评查”、刑事案件专项检查等八个专项整治活动,评查案件3849件、庭审403场、法律文书2123份,抽查刑事案件857件。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案件久拖不决、久调不判、久拖不执等问题。我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综合指数2015年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和审判“五进”活动2825。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推进阳光司法,公开诉讼案件信息50812条,法律文书上网16376件,公开执行案件信息16500条,庭审直播案件231件。健全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作,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稳运行,使老百姓打官司更加便捷。开展巡回办案、地开庭和审判“五进”活动2825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50余万元,为刑事被害人、涉执行、信访特困群众落实司法救助资金156.24万元。我市法院社会公众满意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新收案件当场立案率95%以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培训人民陪审员220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53件2586人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96.06%。试行由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法院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7期324人次,市中院组织行政诉讼法、网络信息化等业务培训8期1232人次,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24名法官被省法院表彰为“办案标兵”。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全市53个人民法庭,已经累计新建改建并投入使用42个,总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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