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多措并举,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强力推进污染减排。经初步测算,削减化学需氧量2308.42吨、氨氮326.71吨、二氧化硫3875.71吨、氮氧化物2091.16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1.2%、2.8%和2.2%,超额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今年是我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开局之年。面对工程治理项目少,减排措施有限的严峻形势,我市在认真分析近年中省减排核算数据的基础上,深挖项目潜力,从设施管理上要效益,逐一细化工作要求,并在市政府减排工作方案及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夯实工作责任。
同时,强化督查,严格监管。督促县区加强污水处理厂、钢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逐月分析治污设施运行数据,督促企业进一步降低排放强度,发现问题督促县区及时整改。加大重点减排项目督查力度和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工程建设。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制定了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管理。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强化减排基础工作。印发了《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全面开展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以证限污,从源头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根据中省对污水处理厂减排核算的要求,制定了《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和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达到减排核算要求。
我市全年完成重点减排项目34个,关停重污染企业11家,拆改燃煤锅炉269台,减少煤炭用量5万余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2702辆,核发排污许可证221户,安装排污总量刷卡设施23台套,污水处理厂、钢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6%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稳定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