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城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近日,荣获“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该县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保国策,印制发放水利水保法规科普读物2万份,发送新法新条例宣传短信4次2万余条。制定完善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制度,做到“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同时,健全水土保持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分别达到90%、80%、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