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票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  汉中新闻  > 正文
汉台司法局办理首例异地撤销缓刑案
日期:2016.6.23  来源:汉中日报

   今年3月,汉台区司法局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以罪犯李某未按时间报到超过1个月为由,向江苏省昆山市法院提请异地撤销缓刑。5月25日,昆山市法院裁定对李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拘役4个月。这也是该局办理的首例异地撤销缓刑的案件。2015年,家住汉台区某办事处的李某(化名)在江苏打工期间偷盗他人电动车,因盗窃罪被昆山市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6年6月7日止。李某本应依法回到户籍地汉台区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但其无正当理由始终未回到汉台,区司法局组织李某所在村组、司法所、派出所及法院多方查找无果后,遂做出撤销缓刑的决定。(张霞 张婉秋)
上一篇:省督导组来我市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下一篇:我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现“零”的突破
  
新闻推荐
交通“一卡通”业
唱好“三部曲”整
观点时政
唐任伍:精准扶贫
教育部今起开通高


汉中市委宣传部 | 陕西理工学院   版权所有
陕ICP备20011805号-1